【習近平簽署國家主席令】國家主席習近平12月29日簽署第十五、十六、十七、十八、十九號主席令。 第十五號主席令說,《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於2023年12月29日修訂通過,現予公布,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第十六號主席令說,《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的決定》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於2023年12 月29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24年9月5日起施行。 第十七號主席令說,《中華人民共和國糧食安全保障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於2023年12月29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 第十八號主席令說,《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二)》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於2023年12月29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第十九號主席令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於2023年12月29日的決定: 一、任命董軍為國防部部長。 二、免去唐登傑的民政部部長職務;任命陸治原為民政部部長。 三、免去胡和平的文化和旅遊部部長職務;任命孫業禮為文化和旅遊部部長。 https://pbs.twimg.com/media/GChZAzrX0AAyefz.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