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人团(英语:Electoral College)是美国总统选举的方式,是一种间接选举,旨在选出总统和副总统。 根据《美国宪法》及宪法修正案,美国各州公民先选出该州的选举人,再由选举人代表该州投票,所以美国总统并非公民直选。】 美国总统选举实行选举人团制度。选民在大选日投票时,不仅要在总统候选人当中选择,而且要选出代表50个州的众议员和参议员人数535名(100个参议员,435个众议员),另加哥伦比亚特区(首都华盛顿所在选区)的3个选举人名额的538名选举人(Electors),以组成选举人团(Electoral College)。绝大多数州和华盛顿特区均实行“胜者全得”规则,即把本州或特区的选举人票全部给予在本州或特区获得相对多数选民票的总统候选人。当选的选举人必须宣誓在选举人团投票时把票投给在该州获胜的候选人。因此大选结果通常在大选投票日当天便可根据各州选举结果算出。赢得270张或以上选举人票的总统候选人即获得选举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