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单位和员工的关系,或者说厂长和员工的关系,不是雇佣关系,而是合作关系。互相看对眼了,就合作一下。有一天感情淡了,不合适了,就友好分手,挺好的。厂子也在进步,员工也在进步,双方肯定会有一天不合拍,当初如胶似漆,可能有一天就两看生厌,正常。单位有可能耍流氓,员工也可能耍流氓,不合适就分开,友好协商,单位适当吃亏点,没啥,搞到对簿公堂绝对是单位大亏,员工大亏。员工有时候段位不一定很高,单位拿出一点担当出来,多出让一些利益,毕竟群众永远是对的。。 我觉得要多宽容一些员工,聚焦在业务上,吃点亏,就吃点亏算了,就30多万元,没准一个晚上就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