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T @JingZhang2020: 更新:剛剛高院大陪審團認定,殺害李進進兇手張曉寧6項罪成:二級謀殺罪、兩項刑事持有武器威脅罪、刑事阻礙呼吸或血液循環罪,以及騷擾罪。張曉寧無精神病,也非即興殺人,而是有預謀殺人。從聆訊到定罪全過程,無論被告、原告或證人,都沒提及任何與性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