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个女法官受理一件离婚案,由于她过于偏袒女方,就把所有财产都判给了女方,男方净身出户,还欠了一屁股债! 男方被债主逼的走投无路,于是杀了女法官,事后法官家属向男方追究民生赔偿,但没有任何财产可以执行,于是家属就找女方,希望她能退还一部分财产,结果遭拒! 如何评论这件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