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问题需要确认一下,这两个跟你的的观点不同。 一、权力应该是授予的,而且可以检查监测和收回。不是把权力关在笼子里,是我授予你权力,我对你使用的情况随时检查监测,根据情况可以随时收回。当然要有相应的过程,不然抽筋式的来就累死牲口了。我觉得执行权力的应该像是被雇佣的牲口。只有这样,才能说,人民拥有一切权力。 跟你存在一样的问题,短期记忆不够细致,只能根据大概的理解进行讨论。 二、关于国家民族,我觉得可以放弃了,从香港的经历可以看到,这些集体主义叙事没有一次不是被利用,来裹挟辖制民众成为不受控权力的胁从。我并不认为集体主义是错误的,但是,在权力不受控的情况下,还是想放下好些。 如果权力成为被授予的时候,也一样会有野心家利用宣传诱导观念,裹挟辖制民众,比如现在的白左们,但是好处是一旦民众撞墙了,会反水。可在权力不受控的情况下,会一条道走到黑,直到理想成为泡影,命运进入轮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