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赫法则”是1890年德国细菌学家Robert Koch在研究肺结核致病菌时提出的 他宣称,只有同时满足以下4个条件,才能确定某种微生物与特定传染病之间有因果关系: (1)致病微生物必须存在于患病的所有宿主生物体内,而不存在于健康生物体内 (2)从患病生物中可分离到该微生物的纯培养物 (3)将培养物接种至敏感宿主时,同样的疾病必定再次发生 (4)从人工接种的宿主中,可再次分离得到这种微生物的纯培养物 俺个人喜欢把这四原则总结为:发现、分离、接种、再分离四环节 在后来传染病的研究中人们一直遵循这个原则 科赫法则代表了一套在理论上十分完美的判定标准,对传染病病原体的确认,科赫法则规定的是充分条件,不是必要条件 尽管科赫法则的应用有一定灵活性,但科赫法则的基本原则是不能违背的 对不能符合的条件,科学家必须作出合理的解释 关于第一条,如果是检测病原体的抗体,取发病初期和晚期双份血清检测,必须要求晚期抗体效价比初期增高4倍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