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中国商务部、国家卫健委、国家药监局发布通知,允许北京、天津、上海、南京、苏州、福州、广州、深圳和海南设立外商独资医院(中医类除外,不含并购公立医院)。https://t.co/jLtzjDXLJG https://t.co/JlsVRLSoT4 https://pbs.twimg.com/media/GXD-Ip4a0AAYo2r.jpg